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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发表时间:2013-3-11 浏览次数:219 ●闯红灯记6分,罚100元;. ●逆向行驶罚200元; ●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罚200元; ●违停150元; ●使用假牌、套牌的记12分,罚2000—5000元; ●故意遮挡号牌、污损号牌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记12分,罚200元; ●超速未达20%记3分罚100元;20%一50%以下的记6分,罚100元;50%以上的记12分,罚200—1000元 (除中型以上客货车)。 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10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 ●醉酒驾驶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2分: (一)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; (二)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 (三)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 (四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 (五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; (六)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; (七)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; 二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6分: (一)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 (二)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; (三)以隐瞒、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; (四)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。
三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3分: (一)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,不按规定减速、停车、避让行人的; (二)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的; (三)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、让行的,或者逆向行驶的; (四)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; (五)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、事故停车后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; (六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。
四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2分: (一)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; (二)驾驶机动车有拨打、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; (三)驾驶二轮摩托车,不戴安全头盔的; (四)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; 五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。一次记1分: (一)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; (二)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; (三)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、宽度、高度超过规定的; (四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未随车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的。
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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